陕西渭南:"31名乙肝学生被强退"后续

新华网陕西频道9月23日电(记者丁秀玲、梁爱平)9月8日,在陕北打工的农民李某从中铁二十局技工学校领回了自己的孩子。他15岁的女儿小芳(化名)因在学校体检时查出乙肝“小三阳”而被学校退回。

小芳是“陕西渭南31名乙肝学生被强退”事件中的一个,在“卫生部或将出台的体检政策取消乙肝项目”的传闻和热议声中,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校的做法在社会上仍较为普遍。现实生活中,乙肝病毒携带者求学、工作仍很严峻。一些专家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面对乙肝学生,学校选择了退回

学校采取寄宿制管理,操场是学生们主要的活动场所

乙肝家庭的悲情

采访李某是在小芳的亲戚家进行的,原因是小芳反应激烈,拒绝见生人。“不要写真名,”李某反复说,“娃以后还要在村子里活人哩。”

李某家住在西安郊区,这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家庭,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小芳成绩一般,想着高中毕业就业仍然很难,不如“上个技校,早点就业,减轻家里负担。”

中考过后,李某便给女儿报了中铁十二局技工学校,很快便收到了录取通知书。8月20日,小芳去学校报到,和850多名新生一起参加了军训。9月6日,学校通知新生体检,第二天又对重点学生进行了复查,共查出31名学生有乙肝问题,其中12人大三阳,17人小三阳,剩下两人是一般携带者,小芳是乙肝小三阳。

早在中考体检时,看起来身体一直很健康的小芳就在西安交大一附院查出是乙肝小三阳。关于得乙肝的途径,家里人讨论了很久,怀疑是不是农村医疗条件差,打针传染的?

选择专业首先受了影响。学医或学幼师本是首选,但和人群打交道多,家人考虑后选择了回避,转而选择工程类专业,“和人接触少”。

被学校退回后,小芳整天以泪洗面,“门都不愿出了”。高中已经开学半个月了,再报名已不可能,再说就算上了也跟不上了。李某联系其他技校,一听小芳这种状况,不是说“招满了”,就是“不管分配”,且专业也不适合。

“娃要上学哩”,“我就这一个娃,以后她可怎么办?”这个中年汉子说着,眼泪忽然就流了出来。

校方:这样做是保护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中铁二十局技工学校大门

学校里唯一的食堂

“一般携带者可以继续上学,剩下的29名乙肝学生必须回去。我们学校这些年一直这么做的,最多一年检查出四五十个,全都让回了”,中铁二十局技工学校学生科科长汪海涛对记者说。

也许是媒体曝光后带来的压力,汪海涛显得有些谨慎,“这里说的回去是让他们回家治疗,是休学而不是退学,” “治疗好了还可以回来继续上。”

但他同时承认,乙肝治好基本上“很难”。

该校副校长高忠杰说,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大部分学生的利益。学校8人一个宿舍,食堂只有一个,不具备隔离条件,“传染其他学生怎么办?”

据了解,该校共有1500名学生,均为寄宿制,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最远的来自广东、内蒙和新疆。且职业学校通常是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才体检,“不像高考是体检完了再录取,学校可录可不录,这方面矛盾并不突出。”

这是一所自收自支的学校,设有测量、试验、焊工、钳工等十余个专业,据说在国家积极拉动内需的大背景下,就业前景良好,新生入校后,校方还会和家长签订就业协议。

“我们曾经有一个学生就是有乙肝小三阳,推荐了三四个单位都不要,最后费尽周折才总算就了业。我们卡得严也是因为单位不接收,就业困难。”高忠杰说。

31位乙肝学生中,已有七八位被家长领回,剩下的也大多停了课。学校打算让大三阳、小三阳孩子集中住进学校的招待所,在隔离中等待家长的到来。

破除乙肝“心槛”政府要有所作为

就在小芳回家前一周,有关卫生部拟出台政策,在入学、就业等常规体检中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测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虽然卫生部出面否认了这一传闻,但引发的热论仍在持续。

在这种大背景下,“陕西渭南31名乙肝学生被强退”的消息再度掀起人们对乙肝“两对半”检测存废之争。记者在技工学校随机采访几名学生,对此看法也是各不统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人对乙肝并不了解。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科主任医生高人焘则认为,这正是目前社会上存在“乙肝歧视”的重要原因。多方面都已证明携带者能正常的工作、生活,并不对其他人造成传染。搞“乙肝歧视”“违背国家相关政策”。

9月1日,浙江22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通过申请拿到了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雷闯说,“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着不少的误解和歧视。”甲肝、戊肝病毒是会通过消化道传染的,但是乙肝一般仅通过血液、性传播,并不妨碍从事食品行业。

据了解,我国有1.3亿乙肝感染人群,相当于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这么庞大群体的求学、就业需求不容忽视。

“请不要歧视我”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则认为,不管以什么理由剥夺学生就学的权力,都是不对的。乙肝“心槛”由来已久,在社会存在疑虑的情况下,政府应有所作为,而不是把乙肝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

他说,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明确乙肝的传染途径和禁忌,向公众和单位推广普及;同时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乙肝人员可从事的职业进行明确指导和保护;最后,要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素质,降低乙肝感染人群的数量,“这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但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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