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面以下的歧视和破冰而出的“乙人”

  是破天荒,还是早该如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今年破例录取一名乙肝患者考生,据了解,这在广东高校招生中还是首次,学校允诺给考生治疗或休学时间。该考生是名女学生,高考成绩为744分,来自广州农村地区。广外招生办詹主任说,他们专门组织学校领导开会讨论,因为按有关规定,高校可以不录乙肝患者考生的,但不得有意不录达标的乙肝携带者考生。

  学校讨论后决定:破例录取该考生。詹主任说,他们主要有3个考虑,一是该生成绩确实很好;二是她来自农村,“能考出这个成绩非常不容易”;三是如果广外不录,其他学校录取其的几率不大,势必会影响她的前途。据了解,这名考生虽已确诊为乙肝患者,但仍有治愈机会。

  (据7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有些乙肝病毒携带者自称为“乙人”。“乙人”的人数是庞大的,在我们身边,每两三个家庭,可能就有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从这一数据中应能感觉到携带乙肝病毒不是什么骇人听闻的事。如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能破冰而出,录取了一位乙肝患者考生,让人感慨万千。

  医学专家认为,作为一种传染病,乙肝主要是一种血传病,其主要传播途径是母婴、血液及体液和密切接触,一般性地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比如一起吃饭、玩耍、谈话、看书等等,是不会被传染的。而且,劳累和发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样可以工作,当然也可以求学。

  现实生活中,对待被公开的“乙人”,多数单位的潜规则是,找个借口不明说,悄悄地排除掉“乙人”的工作机会。其实,大家就是心知肚明,全国有上亿的“乙人”,谁能排除得了?甚至有可能,决定别人工作的岗位本身的领导,就是“乙人”,当然,他也可能不知道。潜规则是,在冰面以下的歧视暗流汹涌,却很少有人说在明处。目前,对于乙肝的相关知识已为社会共知,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现象却无法消除,这就必须要有法律“站出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社会上不允许有“乙等公民”,任何歧视都是非法的无知的,但现实也不由人不思考:靠自觉靠良心靠恩赐破冰而出地给“乙人”正常待遇能有几个呢?

  其实对待“乙人”,完全可以放在桌面上说,只要告诉公众注意保持理性的卫生距离就足够了,只要“乙人”从事的不是餐饮、保育等行业,也就可以了。

  担忧的是,学校还要过一关,那就是其他的学生能否接受这名“乙人”,但愿学校能就此好好普及乙肝的基本知识,让学生们放下心来。

  但愿这不是恩典,而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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