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5人感染乙肝病毒遭劝退:涉嫌违规

25人感染乙肝病毒遭劝退 律师说企业涉嫌违规

  中新浙江网6月29日电 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自己和几名工友被查出患有大三阳。按理说,单位应该给大家治病,但几名工人不仅没有得到补助,反而要被单位劝退。昨天,感到无助的申先生给热线打来电话,希望能帮他讨回公道。

  职工:几十名工友被查出患有乙肝病毒

  申先生是重庆人,去年10月他来到杭州,如愿在浙江三彩服饰有限公司应聘当上了一名车工。虽然钱不多,但公司的环境他非常喜欢,征求了妻子的意见后,他和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申先生非常努力,很快就适应了服装厂的工作,眼看着好日子在一天天临近,小两口对生活也充满了希望。但今年5月底服装厂组织的一次体检,让申先生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体检报告显示,他感染了乙肝病毒。

  和他同时被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的还有其他24名工友,这么多人同时患病,公司对体检结果也不敢相信。但复检结果很快就出来了,25名工人被再次确认感染了乙肝病毒。其中,包括申先生在内的9人患的是大三阳,另外16名工人患的是小三阳。

  比体检结果更让他失望的是公司的态度——公司不仅没有替他们保密隐私,还让主管对他们9个人进行劝退,说是这种病传染性很强,怕引起其他员工的恐慌。

  “进厂时,我们身体都好好的,现在得病了,说不要就不要我们了,这也太过分了吧。”申先生说,这么多人同时患病,估计和食堂卫生也有很大关系。

  现在,比身体更让他痛苦的,是那种被人歧视的感觉。申先生说,这种感觉让他在厂里始终抬不起头来。

  人力资源部:把病治好了,还可以回单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浙江三彩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洪涛介绍了“乙肝”事件的来龙去脉。

  “主要怪我们没有经验,处理这事时没有注意尊重工人们的隐私。”洪涛说,上午,省疾病防治中心和卫生部门已经来过厂里,要求他们提供详细资料,配合调查“乙肝”事件。

  “工人患病,按道理我们应该提供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洪涛说,厂里最终决定劝退这9名工人,实在是迫不得已。一是服装厂的工作比较吃力,患病工人无法适应高强度工作;更重要的是,由于不了解卫生常识,“乙肝”传闻引起了其他工人的恐慌,尽管厂里作了很多宣传,但是大家的意见仍然很大,强烈要求厂里采取措施。

  洪涛说,考虑到9名员工的感受,在进行劝退时,公司曾对他们许下承诺: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回去安心治病;同时,等病完全治好或者不再具有传染性了,可以回公司继续上班。“我实在不了解申师傅是出于什么目的。”洪涛说,劝退时,申先生唯一的要求是把上个月的工资结了,公司并没有拒绝他。

  洪涛介绍,由于服装厂人员流动非常频繁,想每个工人在进厂时都能进行体检,可能性并不大。正是出于对员工的健康负责,公司才决定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没想到好心却没办成好事,还惹来大麻烦。

  至于工人怀疑食堂卫生的问题,洪涛解释,食堂有配套的消毒设备,另外,由于伙食较差,不少工人并不在食堂吃饭。由于进厂时没有体检,因此,工人们具体什么时候患病的,一时还真无法说清楚。“不过,这种教训还真值得我们吸取。”

  律师:医疗期内不能解雇员工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子年律师认为,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如果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必须提前30天告知。

  “大三阳具有传染性,对其他工人的健康是种威胁,公司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医治。”张子年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但无论是长是短,在申先生等人进行乙肝病毒治疗的这段时间,三彩服饰公司是不能辞退他们的,否则就涉嫌违规。张律师建议,申先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延伸阅读:什么是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作者:记者李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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