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答答心慌慌,单位体检怕走光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本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的一件好事。但是,集体体检往往会触及个人隐私。在省城,近年来因体检引发的隐私权争论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发出呼吁,希望医院和单位能对体检进行人性化管理。

  一段典型对话:体检者vs医院

  记者以接受体检者的身份咨询了一家医院的健康体检中心。以下的对话可能是医院体检中心最经常遇到的情形:

  “大夫,体检结果能不能直接交给我本人?”

  “不能,因为你来体检是单位花的钱,体检委托者是单位,付款者也是单位,医院与单位之间建立经济合同关系,所以必须对单位负责,把结果给你就违反了合同。”

  “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想让单位知道,能不能在体检结果中不体现肝功能的内容?”

  “不能。”

  “那能不能把每个人的体检结果密封再交给体检者单位?”

  “单位组织体检通常都有上百人!密封不过来。你不用担心,全国有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单位知道了也怎么不了你。你又不传染,能不能保密病情关键在你们单位,医院没有权力不让你们单位看到体检结果。”

  特殊病情,顾虑多多难公开

  “如果把体检报告送到单位,人家还会不会要我?大家会不会讨厌我?”

  9月14日,在太原某机关工作的小王(化名)向本报记者诉说了最近的一件烦心事。

  小王原在某国有企业工作,9个月前,被借调到某机关做文秘。对这次工作变动,小王相当满意。

  在前几天却出现了意外,该机关组织了一次集体体检,结果发现小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小王非常清楚周围人们在潜意识中对乙肝谈之色变,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更是“特别防范”。“我知道自己现在的病情没有传染性,可是并非每个人都会这样认为,如果体检报告送回到现在的单位,人家还会不会要我?大家会不会讨厌我?”小王说。出于这样的担心,他私下跑到医院交涉,希望自己的肝功能检查结果不要在体检单上体现出来,最好能把体检结果交给他个人拿走。但医院表示,如此要求是很难办到。

  小王说:“我只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医院将情况公布出来,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希望媒体能呼吁一下,制止医院这么做。”小王担心,如果医院对保护体检者隐私权没有一个说法,他就不得不每年为隐瞒体检结果而奔波。

  医院说法

  据某医院从事体检工作的医生介绍,在集体体检中,总有人明知道自己患病却害怕被检查出问题,担心影响不好或受到同事歧视,便故意漏诊或作弊,“患肝炎的不去验血,得肺结核的不做胸透。如果实在躲不过,还有人找别人冒名顶替或者找大夫说情隐瞒。有时医院被指责错检、漏检,往往是体检者怕暴露病情故意而为。”

  敏感检查,先生女士都尴尬

  “大家都脱了衣服站一排,彼此看得清楚,真受够了别人对我指指戳戳。”

  9月15日,记者来到某医院体检中心采访。在该院妇科检查室,诊断床前只是在对门方向摆放一扇屏风遮住视线,而在心电图室,正在接受检查的男同志都袒胸露怀直面门外,这样的设置会不会造成“走光”?该体检中心负责人说:“体检中心还承担着给门诊病人检测的任务,体检设备、人员的安排还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隐私、避免尴尬,院方可能更偏重于从医疗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有解决好健康体检服务的细致问题。”

  某文化公司的程女士讲述了她今年集体体检时遭遇的尴尬情景:“刚进心电图室就发现是一位男医生给检查,在异性面前露出胸部我接受不了。要求换人,其他几位女同事也说,我们是来体检的,不是来治病的,不想让男大夫做。好在换了一位女大夫来。做妇科检查的时候倒是位女大夫,可正检查时,突然又冒出个男医生。我知道,在大夫眼里给异性诊疗早已习以为常,可我总觉得很不好意思。”

  在省城某高校任教的李老师从来不参加单位的公费体检。面对记者,李老师坦称:“我从小尾椎突出,后来接受了手术,但看起来还是和正常人有差别。有时体检,大家都脱了衣服站一排,有些什么特殊‘状况’都看得很清楚,那种让别人指指戳戳地议论,我受够了。”

  “哪位男同志肾亏,哪位女同志宫颈糜烂,体检结果下来,单位总要热闹几天,好多人把窥探别人的隐私当作是一种乐趣。”某期刊社的一位员工向记者气愤地讲述发生在其单位的别扭事。

  单位说法

  太原某国有企业的办公室刘主任对记者说,隐私权得不到保护,这已成为很多人不愿意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的原因。他们企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拿回体检结果,随意摆放让员工来取,或直接分发给各科室部门,体检结果很容易成为单位的“展览品”。

  体检结果,单位犹豫是否公开

  在采访中,记者遇到了某建筑单位的霍经理带着员工体检。霍经理说,安排员工体检一方面是福利待遇,另一个方面,员工的身体情况也是工作安排的参考指标,哪位员工不适合出差,哪位员工不能上脚手架,领导层或者人事部门应该心中有数。

  “其实,我也认为体检结果应属个人隐私,不应该被他人知道。但是,如果员工体检查出来有传染病,不公开,就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危害。公开呢,又暴露了个人隐私,可能给患病的人带来心理负担,的确是两难。如果个人认为要保密,只能劝他回家休息,不用上班了。”霍经理说。

  经营酒店的王锐则坚持要求掌握员工的体检情况。“服务员、厨师每年都按规定要求体检,身体不合格不能上岗。对管理层人员也要求他们每年体检,而且必须把体检结果上交。如果有传染病的,我可以不公开,但是要辞退。”

  未来趋势,提倡体检人性化

  山西和谐健康体检中心是我省首家医(疗)检(查)分离的专职体检机构。该中心负责人马建军说:“我们所有的体检结果都是密封直递,不会造成健康隐私泄露,如果体检单位的员工中患传染病,除了上报医疗卫生主管机构外,不会再向其他人公布。所有的体检项目已经做到了医生与体检者一对一进行,男、女科分设场所,不会有异性大夫进行体检”

  山西通理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利星认为,依据法律,单位公布员工传染病病情不属侵权,相反,如果员工明知自己有传染病还隐瞒病情,将传染病传播给别人,那么属于传染病侵权,因为他侵害了公众的利益,法律会对其进行惩处。不过,公开病情时一定会尊重患者的感受,做到人性化。最好的做法就是缩小知晓范围,既保护受检者,也保护其他员工。“尊重隐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除了传染性疾病外,其他体检结果就不能公布,否则就是侵权行为。”董利星说。

  本报记者胡增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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