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诊断标准

  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

  编者按: 1999年11月29至12月1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第四届全国肝癌学术会议,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修订并通过了原发性肝癌诊断标准,提出了原发性肝癌临床分期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修订后的诊断标准刊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一、病理诊断

  肝内或肝外病理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肝癌。

  二、临床诊断

  1. AFp>400μg/L,能排除活动性肝病、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并能触及坚硬及有肿块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

  2. AFP≤400μg/L,有两种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或有两种肝癌标志物(AFP异质体、异常凝血酶原、γ-谷氨酰转肽酶同工酶Ⅱ及α-L-岩藻糖苷酶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

  3. 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三、原发性肝癌临床分期见表1。

  表1 原发性肝癌临床分期(讨论稿)

  分期

  肿瘤

  门静脉癌栓

  淋巴结肿大

  远处转移

  肝功能

  对应分期

  

  (下腔静脉、胆管癌栓)

  (肝门、腹腔)

 

  Child-Pugh分级

  1977年分期

  TNM分期

  Ⅰ

单个或两个≤5cm在一叶

  无

  无

  无

  A

  Ⅰ

  Ⅰ、Ⅱ

  Ⅱa

单个或两个>5cm和≤10cm在一叶,或≤5cm在两叶

  无

  无

  无

  A或B

  Ⅱ

  Ⅲ A

  Ⅱb

单个或两个>10cm或三个≤10cm在一叶,或单个或两个>5cm和≤10cm在两叶

  无或分支有

  无

  无

  A或B

  Ⅱ

  Ⅲ A

  Ⅲ

肿瘤超出Ⅱb、或虽未超出Ⅱb但伴有门静脉主干癌栓、肝门及腹腔淋巴结肿大、远处转移及肝功能Child-Pugh C级之一者    

  Ⅲ

  ⅢB、ⅣA、ⅣB

  (本文整理:杨秉辉 任正刚,发表在《中华肝脏病杂志》2000年第8卷第3期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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